这位年轻母亲,是厦门航空公司MF8322航班的乘客。这一航班延误了7个小时,95名乘客在等待的长夜中只吃到些饼干、八宝粥,没有住处,没有热水,无人理睬。受到委屈、耽误行程、影响生意的乘客们提出了赔偿要求,厦门航空公司振振有词:乘客太无理。对于“热水下跪”事件,我们无法指责某一个具体的人,因为按照现行的“规则”,并没有哪家航空公司做出过明确的规定,“航班延误了,我就非得给你热水。” 让人郁闷的回应,使笔者想起了原波音首席技术官艾尔伯特博士的一席话:“商业伦理应习惯从小开始,否则在公司遇到大困难的时候,你会很难做出决定,而那种时候往往决定你的生死存亡。”多年的实践,让艾尔伯特把商业伦理视为企业生死存亡的关键。近年来,国内经济学界特别是商业界,也非常关注“商业伦理”这一新概念。所谓商业伦理,就是说商业活动不能违背人类所达成的伦理共识。法律只是道德的底线,商业伦理与法律有关系,但是有远远超越法律之上的东西。这涉及到社会的责任,还有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问题。 从这一视角来看,“一杯热水”折射了厦门航空公司商业伦理的缺失,无疑是一起商业丑闻。尽管制度没有规定,但对于航空公司来说,给乘客提供一杯热水不过是举手之劳。做到了,就有利于化解乘客怨气,是对“晚点”损失的一种弥补;做不到,肯定会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加深乘客对航空公司的反感。事实也正是如此,“热水下跪”一幕把周围的乘客都激怒了,乘客均拒绝登机,愤怒的旅客在机场拉出了一个用床单制作的大字横幅:“永不乘坐厦门航空!” 商业伦理不仅是商家的事,更是社会的事。一个社会是否富有活力,是否健康发展,其中一个很重要标准就是商业的健康,商业伦理是社会伦理的一个组成部分。比如在那些金钱至上的商业伦理观引领下,社会上就容易产生金钱至上观。在一定程度上说,商业伦理左右着社会伦理,那些扭曲、冷漠、与传统美德格格不入的商业行为,对构建和谐社会是一种破坏性力量。毫不夸张地说,“热水下跪”事件就具有这样的杀伤力,航空公司的冷漠,会让一些人对社会产生失望感。 很多成功的商家都有这样一种共识,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众有了越来越多的选择权,在这个过程中人们都愿意选择与有良好商业伦理的人做生意。不积善则不积财,好的商业伦理可以转化成财富,好的商业伦理是企业永续发展的原动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厦门航空公司如果不能认真反思“热水下跪”事件,不能重新审视自己作为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饭碗! |
| 隐患与商业伦理 | ||
| 时间:2005年08月27日15:07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
| “劝客人少点菜”背后的商业伦理 |
| 新华网广东频道 ( 2006-02-16 15:10:36) 来源:珠江晚报 编辑:陈苗苗 |
广西北流市一家餐饮店推出节约怪招:设立“剩菜处”,客人用餐后若剩菜超过菜量的50%就由厨师或点菜服务员将剩菜吃完。饭店负责人解释说,若是饭菜质量原因导致客人剩菜多,责任肯定在厨师班,若是因点菜过多客人吃不下,责任就在点菜服务员了,最后是谁的责任谁就负责吃完剩菜。 从卫生角度看,让员工吃客人剩菜是不可取的;但从制度层面看,“剩菜自己吃”却实在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措施——为了不吃“剩菜”,员工们只有更加努力工作,一方面不断提高饭菜质量满足顾客需求,另一方面时时作出善意的提醒,“劝劝客人少点菜”,避免了浪费。 报道说,“先生,不好意思,您点的菜已经足够了,用完后觉得不够我非常乐意再为您加菜。”此举出台后,点菜服务员经常会这样提醒客人,而客人点菜被劝停的现象也时常出现。对于饭店而言,顾客消费的数额越大,利润就越高,而提醒顾客少点菜,等于自我压缩了盈利的空间。能够出于节约的考量,主动舍弃唾手可得的利润——在这背后,有一种优良的商业伦理作为支撑。 “劝客人少点菜”不过是一句提醒,可以说也可以不说,法律、制度都没有硬性规定。不说,我们无可指责;但说了,就体现出宝贵的商业道德,令人赞赏。 优良的商业伦理最终将转化为巨大的财富。该饭店采取“劝客人少点菜”举措后,顾客平均每餐的消费额虽大幅减少,但店里的营业额却不断攀升,就是一个明证。 从这个意义上讲,很多商家都应该学一学广西这家饭店“劝客人少点菜”的做法,摒弃与公共道德相悖的商业行为。只有这样,才能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赢得市场,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动力。(陈一舟 ) |
| 银行以貌取人挑战商业伦理 |
| 2006年06月09日 06:20:33 http://www.hangzhou.com.cn/' target='_blank'>杭州网 |
日前,一名以拣破烂为生的残疾男子前往建设银行长沙某支行,想把自己存下来的上千张角票和硬币换成整钱,不料却被拒之门外。一残疾男子在一位热心市民邓小姐的帮助下进了该支行,几经周折,结果还是没有换成,银行的一个女同志解释说,“像他们这种人来我们这里办理业务,影响了银行的形象”。(见6月8日《中国青年报》) |
| 商业也和社会的自然人一样,其活动除了有最低的法律底线之外,还必须受到最高层次的规范:道德与伦理。社会有社会的伦理,商业也有商业的伦理。强调商业伦理,就是要使商业活动在充满生机的同时又有利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然而,商业活动中利已和利他,始终是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经济人”难以权衡和舍弃的矛盾。经过长期的实践,人们找到了利己与利他的伦理平衡点,并成为普世的商业伦理观,那就是——商业活动在追求自己的利益时不得损害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拒绝衣衫褴褛的人进入银行办理业务,是不是一种理智的利己行为暂且不论(事实可能是恰恰相反),即使是合乎“经济人”本性的利己行为,这种利己也是建立在对他人利益、权益的损害基础上,可以说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理应受到社会的谴责。 也许商家应该意识到,即使完全放弃利他,从严格的利己角度出发,童叟无欺、与人为善等商业伦理也是博弈中的优势策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众有了越来越多的选择权(形象的说法是“用脚投票”),在这个过程中人们都愿意选择与有良好商业伦理的人做生意。不积善则不积财,好的商业伦理可以转化成财富,好的商业伦理是企业永续发展的原动力。 |
来源:红网 作者:练洪洋 |
让“鬼子”捧场双重反伦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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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队身穿“新四军军装”的8名女孩,一队穿黄色军服、肩扛着步枪的8名“日本兵”,他们歪戴着帽子,有些干脆将帽子挂在枪口上,还挂着“投降”字样。郑州一广告商三周年店庆让“日本兵”和“新四军”共同捧场,这一行为遭到过往路人和围观群众的质疑。 商家店庆,让“日本兵”捧场——这种做法可谓荒诞到了顶点,令人愤怒。正如一位网友所言,耀武扬威的“日本兵”在国人心目中,就是一种象征国耻的深刻印记和符号,岂能“搬出”来用于商业活动?不尊重历史,拿国人的民族感情来进行无聊的炒作,卑劣的行径引发社会强烈抵制是必然的。 在笔者看来,“店庆让‘鬼子’捧场”是双重反伦理。不顾同胞的民族感情,利用最容易引发社会关注的“国耻载体”来进行商业炒作,此为第一重反伦理——反社会道德伦理;无视社会的公序良俗,用看上去猎奇实则肮脏可耻的手段来吸引公众眼球,达到宣传炒作的目的,此为第二重反伦理——反商业伦理。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如此双重反伦理的商业劣行屡见不鲜:“鬼子餐厅服务员”、“鬼子导游”、“鬼子进村低俗节目”……部分“缺德”的商家用自作聪明的拙劣表演,不断地往民族伤口上撒盐。这让我们在气愤和反感的同时,不能不思考,这种亵渎民族感情的不良商业行为为何会屡屡上演?无疑,除了商业的浮躁因素之外,制度的惩处缺位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违规”成本的低廉,再加上利益的驱动,道德伦理和商业伦理在某些商家眼里,早就成为可有可无的事情。 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有的人为了蝇头小利,做出的伤害民族感情、数典忘祖的恶劣行为,理应会得到社会的唾弃。但如果我们仍然继续对一些以“扮鬼”为乐的商业行为怀着“宽容”的心态,止于“制止”不去制裁,难保今后这种双重反伦理的商业秀还会无数次地上演。 |
这样的“要求”能否拯救商业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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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2:46 山西晚报 |
| [新闻回放]据《竞报》昨日报道:近日,民航总局做出要求,在旅客遭遇航班延误不愿去宾馆住宿而选择在候机楼内过夜的情况下,首都机场不能关闭空调和灯光。在住宿安排方面,航空公司及其地面服务代理除与相关宾馆签订协议、明确职责之外,还应有专人在宾馆检查旅客安置和餐食供应情况等等。 民航总局这样提出“要求”,对于广大乘客来说无疑是一件幸事,值得赞赏。但我 们回过头来想想———从商业伦理的角度出发,因为航班延误乘客滞留在机场候机厅内过夜,关于机场和航空公司的服务细节,居然要民航总局提出明确要求来确保,实在是令人遗憾和叹息。 由此就折射出,在民航业内商业伦理严重缺失的现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伦理是维系市场经济秩序和谐的“重要法宝”。缺乏商业伦理,必然会导致市场与消费之间的矛盾激化,乃至产生裂痕,最终对商业发展构成损害。但笔者却不能赞同用“要求”或者制度来强制商业伦理的实施。 从某种意义上说,再好的制度也有“漏洞”,再严厉的管理措施也有力所不及之处,只有商业道德自觉才是保证商业伦理的根本。而把基于道德自觉层面的行为用行政手段强制执行,会让商业伦理行为表层化、虚伪化,极易沦为形式主义———让民航业更加忽视人性化商业价值观的养成,把商业伦理当成是一种应付上级检查的“指标和任务”。 □陈一舟(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勾天) |
| “钞票雨”呼唤商业伦理重塑 |
2005年11月28日 03:16 深圳商报 |
据报道,11月26日,辽源市西宁大街一手机卖场开业,为聚拢人气,除了精彩的文艺演出外,还搞起了“天上撒钞票”活动。 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的确能营造轰动效应,但也会让不少消费者认为这只不过是商家在耍噱头,甚至是对他们人格的一种侮辱,毕竟,“人不是金钱的奴隶”。从另一个层面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亦规定,任何人不得故意污染、损毁人民币。显然,商家利用人民币搞促销,属于损害人民币的行为,涉嫌违法。 商场作为一个企业,“天上撒钞票”暴露出来的是某些企业商业伦理的劣性、丑陋,这种劣性、丑陋与时下商业社会所需求的经营理念、方式是不合节拍的。我们看到,以往一些企业为了追求最大利润,它会以牺牲社会责任甚至违法的方式去达到目的,比如顶风排污,比如野蛮地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再比如无视生产环境与安全。 因此,在新的时代与商业社会里,我国企业亟需重塑商业伦理,必须对过去的经营理念、方式进行反思。企业应该是“社会公民”,一个有助于社会健康发展的社会组织成员,而不仅仅是个经济组织。 |
作者:四川大丫山 |
“劝酒员”折射出的商业伦理 |
2006-6-30 李书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