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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s.taihainet.com民坊社区[版务区]于兄,请不要再发无用的贴子!
主题:于兄,请不要再发无用的贴子!
有事,可以和一民他们聊聊,但请不要这样发贴子!

叫一民公布删除你猜你猜你猜猜及可可呵呵及胖嘟嘟的帖子的理由
须有公开合理解释
如删的不合理
那自然就请还搬出来
那我自然就去陆阿采与黄飞鸿去
至于公道大王,那就免了
我得看电影去,不做
我想这么回复,似乎没什么问题
12点15前
要么回复
要么直接搬出
不然,只怕要滔滔两岸潮了
以下是引用南柯一梦在2007-1-19 23:42:00的发言:
有事,可以和一民他们聊聊,但请不要这样发贴子!

我觉得这话可以套改如下:
有事,可以和坛友诸君们聊聊,但请不要这样删帖子!
改的何如?
    关于胖嘟嘟的贴子,刚刚龚兄有打电话过来。 
    我看了一下,有四篇一模一样的贴子,这是怎么了呀?
    里面涉及两家报社的事情,这个没有证据说明,又涉及名誉权的问题,我个人的观点是,胖嘟嘟如果觉得不公平有问题,可以向这两家报社反映,但不宜这样在论坛上反复贴同样的贴子。
主要是此前的一个
你猜你猜你猜猜的一个被跟了大概20楼的帖子(里面涉及事实类信息,就是证据)
被删了
一个胖嘟嘟叫我做公道大王的帖子(嘿嘿,当然我是没空做的了)
被删了
之后,才有一些反复发的帖子

哦,是这样?
于兄,这样的事,我个人觉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可能更好些。
"时评的一方家园,交流时评信息,探讨时评业务问题,发布征稿用稿信息,欢迎编辑作者互动,聚集结交新朋老友。倡导坛风:平等交流,互助互惠,理智相处,谢绝辱骂、攻击。"
通过什么渠道反映,版规在上
里面没有限制啊
那又何必画地为牢呢
摆事实,讲道理,总不叫辱骂和攻击吧?
倡导平等,我觉得刚才很平等啊,作者不媚编辑,不媚斑竹,有什么说什么,批评和相互批评,不是很好吗
互助互惠,也不能只限在编辑与编辑之间吧


有些编辑换着笔名发稿,我觉得应该是有这样的事情。
这样的事,我个人的观点是先考虑一下以下因素再来轰炸:
1、作为编辑,他(她)的稿子质量到底有没达到上版的要求?
2、他(她)的稿子有没经过领导的审核批准上版?
3、一个版他(她)的稿子总不能超过两篇吧,总不能他(她)的稿子每天都上吧。
4、他(她)的稿子有没有利用自己的职权,偷窃别人的立意或文章?
5、如果编辑有换稿的行为是可耻的,任何一个报社都应该不会容忍这种行为。

还有5分钟
要移山填海就把山(那俩帖子)移出来


补充一下
编辑对外投稿,文章署名,同一时期,不得过三
不然,就是不知耻

还有5分钟??
我的观点就在上面了,其他的事,你们沟通吧。
南柯还是讲道理的
讲道理的时候怎么能放水呢
讲完道理再放水
除非一民把那两帖子移出来
以下是引用于立生在2007-1-20 0:18:00的发言:
补充一下
编辑对外投稿,文章署名,同一时期,不得过三
不然,就是不知耻

编辑评论员啊什么的,确实,一般水平是不错,多高于一般时评人
编辑\评论员写稿外投,也属创作自由吧,不应干涉,至少目前,有合理性的
但是,一则,编辑评论员,有的是名家是脘儿了,至少圈内是公众人物,有的公众到圈外去了,当然就要道德采点高标了,一般作者,10000个笔名都没关系,编辑评论员我却主张对外投稿署名不得过三,瓜田李下,免得换稿之指摘啊
二则,更重要的是,编辑评论员投外稿,那是运动员兼裁判员啊,更应该限制限制,所以,外稿署名,不应过三
不然,就是不知耻
我想,我也是讲道理的吧
以下是引用南柯一梦在2007-1-19 23:55:00的发言:
    关于胖嘟嘟的贴子,刚刚龚兄有打电话过来。 
    我看了一下,有四篇一模一样的贴子,这是怎么了呀?
    里面涉及两家报社的事情,这个没有证据说明,又涉及名誉权的问题,我个人的观点是,胖嘟嘟如果觉得不公平有问题,可以向这两家报社反映,但不宜这样在论坛上反复贴同样的贴子。
不好意思,这么晚打扰您了。删除水帖、移走几个帖,正在操作过程中,突然密码被人修改,多次无法登录,只好电话过去。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事情。这几天,我一直忙着自己和单位的事情,论坛少上。连江南少年那个帖,我也是乱点偶然看到的,并与其人私下短信交流两句。不是我疑心,我觉得突然用自己的密码上不了论坛,真是太奇怪了,我历来把网络不当江湖,这回真有点信了!(补:并非怀疑民坊管理员所为。)
致发帖的那位朋友,及回复的两三位(恕不点名号),咱们是个小论坛、民间论坛,没有主持“公道”的能力,这样解释,相信您能理解。当然,对基本认定抄袭方面的披露,我们并不怎么反对。另外,也有点私心在里面,即我不想因为此类事情,浪费我的时间、精力、电话费。这个说过多次,不是“打击”“不打击”、“包庇”“不包庇”的问题,不是“压制”和“反压制”舆论(网络之大,谁想压制“舆论”,显然很可笑,我虽然学识浅陋,没认得几个字,这点道理我还是懂一点点)的问题,实在对不住了。请原谅!相信这样的解释,能够得到你的理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0 3:22:02编辑过]

把那两帖子移出来,就结束
我也没空做公道大王
既已经知道,我删除。
咱们是个小论坛、民间论坛,没有主持“公道”的能力,这样解释,相信您能理解。当然,对基本认定抄袭方面的披露,我们并不怎么反对。另外,也有点私心在里面,即我不想因为此类事情,浪费我的时间、精力、电话费。

这个话写到版规里多好啊
省得"朕即法律"
省却多少麻烦

你既不写,自然"法无禁止即可行"咯
拜托,早点移出来
我也看电影去
哈哈,两位兄弟有时也很搞笑。
于兄,请不要再滴个不停了。
其实,大伙在论坛上主要是为了交流有用信息,写时评经验之类的,有必要在这上面纠缠吗?
我把这个贴子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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