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反腐大限”不能再成为“松紧线”》
朱少华
今天距6月29日还有14天,一些曾经利用职务便利进行钱权交易的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正在心急火燎地盘算:说,还是不说?主动说了,能否得到从宽处理?不说,硬抗能否抗过去?据悉,仅河南省目前已有979人主动说明问题并上交违纪款821万元。[据6月15日《大河报》]
这个“大限”比起以往的一些大限和党员干部的利益和前途要近的多,也更严厉的多,也正因如此,才引起不少干部的一片恐慌,不少党员干部经受不住这样强大的压力,开始主动到纪委机关说了,并交出了不义之财,这虽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转变认识态度积极的一个表现,是应该值得提倡的,他们也能够得到相关部门的宽大处理和群众的原谅。
但是也要看出,还有一些心存侥幸心理,“久经考验”的顽固之徒还在等待观望,更有一些人在“舍大放小”,把“大限”前的主动“说清楚”当成了一个“作秀”场所,企图以一点小问题掩盖背后的大问题,蒙混过关。分析这些原因,也就是一些人还没有认清形势,对这个“大限”还抱着怀疑的态度,甚至认为这个“大限”会不会又是一条“松紧线”?
不是一些官员们这样认为,不少群众也有这样的看法,这几年也出现过不少大限,为了防止煤矿事故,国家有关部门下令关闭一些不合格的小煤窑就设立过“大限”,结果这个“大限”一放再放,一些地方更明关暗放,不仅没有“限制”住那些小煤窑,而煤矿事故更有愈演愈烈之势。前段时间更有个税主动申报的“大限”,而“大限”过后,尽管国家预计的数字和主动申报的数字相差甚远,但最后也几乎是不了了之。
这些“大限”总体给人的就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老实人就是吃亏”的印象,有这些“前车之鉴”,有些人的企图也就可想而知。因为这些“大限”一次次的成为“松紧线”,不仅让不少群众对“大限”缺乏了信心,更壮了一些人的胆量,增加了侥幸心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有些人就是看准了这样一个“规律”,才变的越来越胆大,最后甚至发展到丧心病狂。
党和国家的“大限”就应该是一条铁杠杠,这也是党和国家的权威所在。在这个“大限”里按照要求主动去做可以减轻或免除处分,超过这个“大限”一旦查处就要严肃甚至加倍处理,因此,在这个“大限”里,一要防止一些人“舍小放大”企图蒙混过关的行为。二要抓住这个机会,不仅要求一些人主动把自己的事情讲清楚,更要敢于揭发,敢于举报与自己的违纪行为关联的人员,为相关单位提供线索。
更主要的是在“大限”以后,“战果”要统计,但更要尽快掀起反腐的风暴,对一些企图“撑死”的胆大之徒要尽快查处,尽快给他们“兑现政策”,这不仅是对那些主动“说清楚”的人一个答复,更是给全国人民一个圆满的交代。对有些违法违纪行为,要提醒,要挽救,这个“大限”也就是在为存在一般违纪问题的同志提供了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能够提醒和挽救一些党员干部,但是提醒和挽救并不意味着可以姑息迁就。
由这个“大限”也可以看出中央反腐倡廉的决心,这更是全国人民共同的愿望,要“打雷”更要“下雨”,要震慑,更要动真格的,因此,这个“大限”也可以看成是党和国家同腐败分子拉开的一场决战,而决战是不能有丝毫让步的,也可以说在“大限”以内,有些问题还可以看成是“人民内部矛盾”,但“大限”一过,矛盾也就有了质的改变,因此,这个“大限”更可以看成党员干部矛盾转变的“分水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