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俗事太多,闲下来写时评的时间少,所以只当游客,很少登录。不过,偶这个游客已经几次领教华西的“封杀”了。很遗憾的是,华西昭告偶越读越糊涂。华西锐评是“以法治国”呢,还是“以德治国”?抑或是“法德兼蓄”?如果是“以法治国”,那您只需移木示信,然后该杀便杀,该奖便奖,何劳再三絮叨?如果是后两者,您看着办便行,何必一次又一次地弄湿“法治”衣裳呢?
偶的印象中,您好像“依法杀过”一个人,那个人是不是大鱼不得而知,但至少您是拿他祭刀了。血腥之后还要如此良苦用心,不得不让人怀疑了。以时评惯用的伎俩看,它至少有两种目的:一是挽救您心目中的大“鱼”;二是害怕您的“阵地”丧失。
因不愿意再次读到您情意缠绵的“杀人”告示,所以,不惜再发一贴。得罪之处,还请谅解。
如果是“以法治国”,那您只需移木示信,然后该杀便杀,该奖便奖,何劳再三絮叨?
你这话就不对了,国家还有三番五次的普法呢!呵呵。
西方人重分析,重科学,重精确,特别你看那些德国佬,连炒中国菜都要搬出全套实验室仪器,肉放几两,油放几克,盐要几克,相隔时间几秒,都TMD算得一清二楚,然后把好好的中国菜糟蹋得惨不忍睹.
所以说,把精确化重分析的西方法治原封不动重搬到中国这个重人情,重面子,重综合思维的土地上,你想会长出怎样的制度果实?
把老祖宗的德治原封不动搬下来当然也不行,现在的中国人啊,还真一部分有西方人的脑子,而且,西方文化已经占据了整个世界的话语权,想关起门来走原来的农业经济下的德治,当然也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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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没有那么简单明了,一目了然的事情,德治法治,慢慢折腾吧,别嫌麻烦
建议楼主厚道点,体谅一下编辑
不想重复说过多次的话,只阐述两点事实——
今天(9日)下午,我打开邮箱,发现来自山东的一篇投稿还不错,于是去电告知拟用,并询问是否同时“误投”了华西都市报。对方信誓旦旦答曰:没有没有,我从来不同城多投……谁知一挂机,他就给华西编辑去电,说那篇稿子“误投”给你了,商报要用,请不要选……
另一件事。晚上9点过,一位广州作者在qq上告诉我:下午不慎将某一篇稿子群发给贵报和华西都市报了,该报编辑决定刊用,你如果也选了,请撤下……
对此,各位有什么评论?
[quotetitle]特快专递于2007-8-10 0:10:29在大作中提到:[/quotetitle] [quote]呵呵,俺没有误投![/quote]
其实所谓“误投”“不慎”,都是要加引号的
回江南少年:宣传与絮叨完全是两码事。这个不必解释了吧!而且,移木示信,依法奖惩,就是最好的宣传。
回庄华毅兄:实在不敢苟同您的想法。愚以为,法德两难,完全是一个借口。现在,有很多人总是说东西方国情不同,不宜照搬照套。照搬照套肯定是错误的,但是,以此为理由,推行所谓的法德兼治,也是不对的,那是在延阻法治进程。
现在,以德治国已经将人们的思想搞混乱了,弄得儒教趁机借尸还魂,幻想统治全球。假如德真能治国,那么,宗教也是德,XXX所宣称的也是德,凭什么儒教就要统治他们呢?以德治国,玄人罢了。
当然,法治社会也需要德,但谁主谁次,不应该混淆。
回朱达志先生:
如何处理同城多投?我的看法是,遵守游戏规则。譬如,朱先生所列举的两个例子。陈一舟兄已经很明确地做了解释,并表示自愿遵从游戏规则,自我封杀。我表示赞成,也很敬佩。我以为,广州那位,也应该没有豁免权。如果他不自我封杀,就应当予以惩戒。总之,不能让老实人吃亏。只要有这么一两回,人人都会遵守规则的,编辑也用不着天天在那里好像苦大仇深似的念经。
陈一舟兄的做法,已经很明确地告知正直编辑该如何处理同城同投的问题了。我想,绝大多数作者(包括曹林之类的大牛),如果违规也是乐意接受罚则的。反倒是妇人之仁,或者别有用心,才将这个问题越弄越复杂。要做婊子,就别立牌坊;要立牌坊,就别指望享用多性伙伴的乐趣。这是千古不变之理呀!
编辑有编辑的苦处,作者有作者的难处。如果当前的规则实在是不适应成都的气候,为什么不改革一下呢?编辑如果能替作者设身处地谋,包括邮箱共享也是可以考虑的选项。
不明白的是,朱先生“建议楼主厚道点,体谅一下编辑”。按朱先生意思,也就是说我不厚道啰。试问:朱先生有何根据说我不厚道呢?无凭无据人身攻击,我还是第一次遇到,真的很难接受。所以,原物奉还,还请朱先生自己多受用。
最后:陈一舟兄自我封杀,媒体应该给一个期限。惯例是第一次封杀1-3个月,再犯彻底封杀。不知朱先生以为然否?
哎,大家吃饭都不容易,都怪领导在发动群众斗群众:)
既然潇湘雨兄又提到我,我就再罗嗦两句。
第一:朱达致兄所言,我在电话里信誓旦旦地说“从来不多投”,纯属子虚乌有,用句粗话说,纯属放屁!事实上造成的多投原因,已经在另外一贴里说得很清楚。不想再说。说到底,事实上我触犯规则了。没什么好说的,但朱兄你“信誓旦旦地夸大”,算怎么回事?
第二:我确实及时跟华西的黄勇老师解释了,但我只是说“群发”和表示诚恳的歉意,没说“商报已经用稿,请撤稿”。事实上,我怎么知道华西用不用?按照很多人的做法,我其实事不用通知的。
第三:我自我封杀。已经在几个投稿的副本里全部删除了成商的幽香,今后不投稿,请大家监督。还是那句话,华西我还是要投的,但一定会遵守人家的规则。当然,如果华西也要封杀,我也接受。
最后说几句:抛开投稿多投不多投的问题不说,我只能问:朱兄,你是不是有些不厚道了些?你应该理解这是一次意外,难道我会傻到不知道你们在一个楼上办公会相互通气吗?
还有,现在我才觉得,原来当一个报社编辑这么牛!当年我在媒体的时候,做到编委也离开了,也没感觉怎么。
唉。诸位作者,不管你们怀着什么样的心情(起哄或者看热闹)看,在下都建议你,自重!不要因为一个破稿子,丧失自己的人格和自尊!由衷之言,谢谢!
一个成都市就搞得全国写时评的诸位人心惶惶
不至于吧!
陈一舟先生:
我发现你真脆弱,不像是一个做过报社编委的男人之所为(尽管我知道,这里的大多数人如果条件具备的话,随便搞个刊号来,过一下社长兼总编辑的瘾都是有可能的)。我说了你什么?再看看我的原话吧——
今天(9日)下午,我打开邮箱,发现来自山东的一篇投稿还不错,于是去电告知拟用,并询问是否同时“误投”了华西都市报。对方信誓旦旦答曰:没有没有,我从来不同城多投……谁知一挂机,他就给华西编辑去电,说那篇稿子“误投”给你了,商报要用,请不要选……
看清楚了吧?我只是在客观陈述事实,没一句主观评价语句。我没点你的名,而且大家都知道我们的评论现在不上网,我也没在任何地方公布过8月10见报的篇目和作者名姓,四川省以外的人无论如何是不会知道我说的“来自山东的”那位作者是谁(至少当天)。可见我是够给面子了。我真搞不懂,为什么明明是你错了,不但不好好反省自己,反倒强词夺理,似乎错的是我?
请问陈先生,我9日下午四点左右就给你打长话,告知稿子拟用,并询问是否“误投”给了华西,我哪里错了?我当时的语气如何?换言之“牛”不“牛”?你什么时候遇到过/遇到过几次下去四点就专门给你打长话告知稿子拟用的“牛”编辑?
再问陈先生,我当时问你稿子是否同时给了华西,你是不是说了“没给他们”的话?寒暄几句后我又再次告知稿子不错,通过应该没问题,具体处理情况晚上再回复你,你马上又表示,你用吧,放心没问题。是不是这样?那么,我说你信誓旦旦,又错在哪里了?你也不想想,我给你打电话,就是怕“误投”了,如果你不明确表示没投给华西,我还会那么肯定地说,要用你的稿子吗?你说:……“从来不多投”,纯属子虚乌有。你这是要表达什么意思?你的意思是说,你没有说过“从来不多投”?那么,我冤枉你了,敢情你不是“从来不多投”的。
至于“厚不厚道”,陈先生,我确实错了,我不该给你打电话。也许我不提醒你,让你同一篇稿子在成都两家竞争对手的版面上同时见报,那才叫“厚道”呢。
陈一舟先生,我不了解你这个人,只是觉得你那篇稿子写得还不错,比其他同类稿件有较独到的见地,于是就决定用了。出于对你的尊重,在第一时间就通知了你。尽管发生了前面所说的事情,我在做稿费单时,并没有考虑那个因素,完全以文章质量为标准打的。但我要奉劝你一句,你在说别人“牛”的时候,切莫把自己“做到编委也离开了”之类的话拿出来证明什么,即便你做过《日人民报》的编委又怎么?我认识一个人,他确实就是个农民,也写时评,从不同城多投。我可以告诉你,他也是“编委”,他的竹编手艺非常棒。我很尊重他。
说实话,看楼主在这里让黄勇兄弟难堪,我出来说两句,其目的是想为他解一下围而已。我只是想说,多理解一下黄勇,当他看到我们的版面上6篇文章有3篇都是同时投给了他的(另3篇中还有两篇是我约的稿,也就是说,4篇有3篇都是同城至少两投),而且仅仅是因为那3篇被他们老总毙了(这说明,成都商报的老总思想还是要解放一些),作为一个编辑,他该是一种怎样的心情?请大家换位思考一下。
顺便申明一下:成都商报隶属于成都传媒集团,地址在成都报业大厦;华西都市报隶属于四川报业集团,地址在同一条街上的川报院里。两家报社并不在一幢楼中。
唉,不说了。这是什么世道。犯错的一方反倒理直气壮地指责并无过错并且对他尊敬有加的一方。这个地方没是非。时事评论真堪忧。再这样下去,我们只好考虑彻底放弃自由来稿了(其实全用约稿对我来说非常轻松。要知道我们邮箱里每天的投稿都不低于400封,其中至少8成我是要点开看的)。
拜拜,不再来,不再复(不管有关当事人再说什么,我都不会再跟贴)。
对了,陈先生,在下不叫朱达致。我以为,把别人的名字弄清楚,这是最起码的礼貌。
你马上又表示,你用吧,放心没问题。是不是这样?那么,我说你信誓旦旦,又错在哪里了?_________说话要实事求是,我说过这句话吗?朱达志先生?(这回没错了吧)我看了手机的通话记录,总共与你通话时间不到1分半钟。除了回答了你开始的”关于地址和本名的问题之外,我就说了一句“不知是哪个稿子”,然后你说“纸杯子”,我回答“没有”——我哪里说过“你用吧,放心没问题”?
也没有精力和你纠缠这些问题了。不就是一个破稿吗,破坏了规则的我愿意接受你封杀。封杀就是了。
至于说道尊重,除了这一次的事情外,我好似从来没有不尊重过朱先生。我一向是将朱先生作为大牛来崇拜学习的。
至于说到多投,再解释也是多余的。但貌似,即便是如朱先生,就一定次次保证毫无差错、次次没有出现多投的情形吗?我看未必见得吧。
至于说道“没有点名且贵报不上网“,呵呵,朱先生,或许我可以沉默,但你这种有意识的行为再加上你一些”信誓旦旦“的比喻,不是羞辱是什么?
我也不再跟贴。随便你再说什么。
不过,奉劝你这位成晚、华西、成商跳来跳去的知名编辑先生,做人要厚道。记住伟人的话吧,煽风点火的人很可能要点火自焚!
[quotetitle]方克已于2007-8-11 1:26:48在大作中提到:[/quotetitle] [quote]8成您是要点开看的,俺投滴稿大概在那2成里吧...
[/quote]
虽说了不再复,但对这个问题还是要食一下言。
那2成,多半是一看标题就不行的——所谓不行,主要是指宣传部明令不能评论的题材
请不要再给我提问题了,害我一再食言,不仁不义啊。我要是不回,又显得不礼貌。愿意和我交流的,请上我的博客吧。谢谢。
这才发现第一句:呵呵,我是比较脆弱。这一点,朱先生你没有说错。
不过,你很快就会看到我不会那么脆弱了。
答潇湘雨兄:
在下以为国情不同是表面,其实质是人心不同.
五四先贤总是从西方民主的需要出发,以为必先正人心,而后可以行法治.
但中外整个思维模式的不同,决不仅仅是优劣,要把中国人的思维模式改造得跟西方人一样适合西方民主,谈何容易?所以不仅漠视思想差异的维新派和辛亥派行西方民主失败,即便正面中西思想差异的五四先贤,也收效甚微.在下以为五四先贤总以我中华民族性为劣,所谓"民族劣根性"是也.其实各民族终有其劣处,中国人劣根性之所以特别扎眼,很大程度上是以实行西方民主与科学的需要作为参照的.以西方人心理为标准,当然差异的就是劣的,这种"劣",哪里改得了?
所以在下以为,无视民族性格的差异要实行西方式法治,那是盲人瞎马,强迫民族性格的转变以适应西方式法治,也是削足适履,中国制度和西方法治的差异,决不仅仅是细微的,不仅仅不能照搬,而且要有全新的思维模式和哲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