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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媒体从业人员社会保障状况调查报告
媒体从业人员社会保障状况调查报告

在一些媒体专业网站或频道的论坛上,媒体从业人员尤其是新闻记者、编辑们经常借用英文“消息,新闻”(news)的谐音戏称自己的职业为“牛”,反映了他们如牛般勤勉、努力、奉献的精神追求,也不乏对自我生存状况的调侃。社会保障是生存状况的重要内容。2003年3月至4月,中国社会保障杂志社同中华传媒网( http://www.mediachina.net' target='_blank'>www.mediachina.net)进行了媒体从业人员社会保障状况的互联网上调查。调查的结果,让人能够感知到“牛们”对于职业生涯、生存状况的一丝苦涩。  
  
基本状况:高学历、年纪轻、“外来工”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所原所长陆学艺先生主持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中,记者、编辑能够在中国的十个社会阶层中找到的位置应该是位列第四,属于中间阶层中的一个类别——专业技术人员阶层。专业技术人员在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比例约为5.1%,而媒体从业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阶层中,基本没有被涉及,可能是人数太少的缘故。据了解,我国电视、广播、报纸、期刊新闻行业从业人员数量在75万人左右,不包括互联网和出版社单位。因其职业特殊性,如职业声望、地位资源等,使对这样一个小样本群体的社会保障调查有特别意义。

  这次调查共收回600份答卷。其中有效问卷552份。

  调查共30道题,形式上有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和开放性问题。主要内容包括被调查者的年龄、性别、婚姻、职位等基本情况,对社会保险的了解情况和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还包括商业保险等补充性保障、假期和劳动争议及处理方式等情况。开放性问题有两项,主要是被调查者的真实身份和书面意见的记录。

  来自北京的被调查者占总数的64.1%,来自上海、江苏、广东、山东、浙江等东部、南部沿海省市,占12%。另有12%的人主要分布在新疆、湖南、辽宁、四川、安徽、湖北、山西、云南、黑龙江、河北、江西等地。调查主要反映了华北、华东、华南等经济发达的中心地区媒体从业人员社保状况。可见,尽管采取的是网上调查,但辐射面比较好,东部地区主要省市基本上都有回应,而中西部地区则有11个省、区回应。北京地区回应比例高可能是与该地区媒体多、媒体从业人员活跃程度高有关。

  在媒体从业人员构成上,调查方在设计问卷时采取了宽口径方式,调查对象包括电视、平面(报纸和杂志)、广播、互联网等四类媒体的相关从业人员,以及出版社、广告公司的部分岗位人员。其中电视、报纸、杂志三种传统媒体人员占到了81.5%,互联网和广告公司的媒体从业人员近12%;从职位状况看,76.6%为普通工作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22.3%;从岗位角度统计,63%为文字编辑记者,经营人员(广告、发行)18.5%。所谓“媒体从业人员”,主要指的还是传统意义上的编辑、记者。

  被调查者中男性占总数的58.2% ,女性占41.8%。其中23至35岁占 84.8% 为大多数,未婚的占57.6%;本科以上70.3%,专科以上的则达到 96.7%,反映了媒体行业从业人员基本以高学历、青年人为主的现状。或者说,本次调查主要反映了媒体从业人员中年轻从业者的状况。这一部分人大多数正好属于市场经济逐步确立、没有被旧的社会保障制度眷顾的人群,其状况更具有时代意义。(在陆晔、俞卫东《2002年上海新闻从业者调查报告》中,在上海新闻从业者男性与女性的比例构成分别为56.7%和43.3%,教育程度基本在本科以上,是比较高的。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比例为81.4%,两个调查这些情况基本吻合,表明这些比例基本上真实反映了媒体从业人员的性别、学历构成情况。)显然,尽管问卷的覆盖面有所不足,但与相关的社会调查的基本情况是接近的。

  调查涉及不同所有制属性的单位,国有事业和企业占71.7%,三资企业27.2%;在劳动者同用人单位的关系上,聘用全职的人员占到79.3%,国家编制仅10.3%。可以看出媒体行业单位在用人机制上充分享有灵活性,即便是传统意义上的国有事业或企业单位,也拥有了较多的用人自主权。所有调查者中,户籍所在地与就业地点不一致的占53.2%,一致的占45.1%——有一多半的媒体从业人员是“外来工”,这表明媒体行业从业人员的跨地域流动性较强。

  
50%没有任何社会保险


  虽然调查前已经预料到状况不会很好,但调查结果仍然令人“触目惊心” ——传媒介资深人士、中华传媒网首席执行官刘国基这样评价。

  调查发现,调查对象中的60.3%未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签订劳动合同的只占36.9%;在所在单位没有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占到了61.4%,而明确办理了的同明确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比例一致,也是36.9%。两者的情况非常近似。

  另一道调查题目“员工在现在单位之前没有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的是68.5%。

  而在现在和此前同时都未办理的恰好占总数的50%,这说明有一半的人没有任何社会保险关系!

  调查表明,女性未办理社保关系的占女性总数的62%,男性未办理的占男性总数的61%,这说明性别因素基本没有影响媒体人员社保状况。

  在户籍与工作地不一致的人员中,未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占其66.1%;在户籍与工作地一致的人员中,未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占其49.4%(占被调查人的26.3%)。两者之间的差距反映了户籍对于社会保险状况具有相当的负面影响。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没有将本地户籍作为建立应保对象的必要条件,而据了解实际上用人单位也并不以户籍的理由不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所以这反映了跨地区流动人群的社保状况在流动中的缺失和社会保险的流动性差的问题。

  调查深究没有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原因:属于单位原因的,即“所在单位不给办理”、“签订合同时单位已明确不予办理社会保险”、“由于所在单位不给办理致使过去已参加社会保险缴费中断” 的占57.6%,而明确是“自己不愿意”原因的只有2.2%。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每个用人单位保障员工权益的应有责任。这表明媒体行业中劳动力一方在劳动关系中明显处于弱势地位。

  如果以数据的近似性而把这个结论推及到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意愿问题,那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应该是不是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呢?

  在获得保障待遇方面,已经得到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占14.8%,其中获得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最多,占总人数的10.3%;而没有获得任何支付的有73.9%。

  据调查粗略统计,媒体从业人员平均收入为3000元多,但个人每月用于各项保险的缴费总额100元以下有一半多51.1%,100元至500元的有27.2%。

  一些单位往往采用不建立社保关系,但可以报销一部分相关费用的办法来解决一些保障问题,比如医疗费用。医疗费用支出每年在100元以上的人员占60.9%,但每年能够报销的医疗费用100元以上的仅17.4%,67.9%的人全部费用自理,大多数人(73.4%)只能报销在100元以下(这里的报销含医疗保险的待遇支付)。

  
补充类保险寥寥无几


  由于社会保障面向全社会人员,保障水平有限,越来越多的企业、用人单位开始用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以及商业性保险来弥补不足,以提高员工的福利保障水平。

  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是在国家基本社会保险之外由用人单位自主发起的、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第二支柱”,可以更好的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在追求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经营效益好的企业尤其注重补充性保障的建立。由于现在有关由企业发起的补充性保险的政策尚未完全出台,优惠性政策尚不清楚,也有不少企业、用人单位采用购买商业保险的办法作为提高保障水平的手段。

  调查中有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有6.5%,建立了补充医疗保险的居多;有商业保险的占8.7%,其中意外伤害保险最多。大多数两者皆无的,占71.6%。——补充性保险的水平比之基本保险更差,这一点倒也符合一般逻辑。所以补充性保险的缺乏从一个侧面印证了调查中基本社会保险状况的真实性。

  这种情况可能同媒体企业的规模有关系,本次调查中虽然50人以上的单位占67.4%,但据另外的调查,其中多是少于200人的单位和企业。而像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这样的福利制度,在现阶段还主要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规模较大的外资企业比较重视。

  在社会保险、补充性保险之外,和社会保障有关的调查项目还包括休假情况、加班工资等。在婚假、产假、探亲假、病假、带薪休假中,一项都不享有的有47.8%,只享有一项的有20.1%,两项以上的26.1%。女性明确无产假的占女性总数的63.6%,明确有产假的占女性总数的29.8%。

  加班工资的情况更坏一点,没有得到过加班工资的有71.2%,有1/4的人得到过加班工资——很难想象在不签劳动合同、不办基本保险的情况下员工的补充性保险和其他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

  
对社会保障政策了解有限
  

  本次调查针对社会保险的知悉情况设置了两道题目,一是比较直接的询问调查对象了解何种社会保险,一是询问是否知道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同月工资的关系。出人意料的是,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种社会保险完全不了解的竟有8.2%,只了解其中1-2项的有20.7%,也只是集中在对养老和医疗保险方面;另外有 67.9%了解养老、医疗、失业或工伤三项以上。对养老保险的了解最多有84.9%,而了解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分别只有38%和23.9%。调查对象对社会保险的了解不很全面的。

  虽然有不少的人知道社会保险一些情况,但从第二个问题“您的月工资同您的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一致吗”的回答看,这种了解的深度也是很有局限的。只有26%的人知道其中的差距较小、较大或是一致,不知道的占66.8%。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般就是员工当月的工资,但不超过上年所在城市社会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也不低于上年所在城市社会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很多地方和企业又有一些不同的办法,有的是以实际工资数为缴费基数,有的是以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其中有些做法可能违规。而员工个人缴费额是以单位缴费基数为依据的。这个数据表明许多从业人员不很清楚缴费基数这一方面的政策。同前面的关于对社会保险的了解的调查结合在一起,则反映调查对象对社会保险知识由表及里的认识都很欠缺。

  对相关政策的了解不足,反映了一定程度的忽视。另一方面,虽然“社会保障”已经成为每年“两会”最关注的焦点问题,但社会保障的政策宣传仍然没有深入到社会公众的内心,包括承担宣传工作的媒体人员群体。这样的忽视同时也成为自我权益保护的一个认知障碍和心理障碍。

  
劳动争议,一走了之


  怎样处理和劳动争议有关的事情也被看作是社会保障整体状况的一个方面。对此,调查设置了“单位没有给您办理参加社会保险,而您未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的原因”和“所在单位出现劳动争议,您一般采取何种方式解决”这样两个问题。

  不知道如何反映问题的占总调查人数的20.7%,占未办理社保关系的37.2%;而担心反映后对现在的工作会有负面影响人员占总调查人数33.7%,占未办理社保关系的60.8%。“觉得事小,没有必要”的占未办理社保关系的10.8%。

  和所在单位出现劳动争议,采取的最多方式是“忍气吞声”,占26.1% 。没有人会选择“匿名投诉”这样的办法。从发生争议的心理角度统计,采用积极方式的“和平谈判、正常工作”、“向上级部门反映”、“法律途径”只有26.1%;采用最受单位接受方式的“和平谈判,正常工作”有 18.5%;采用 “忍气吞声”、“消极怠工”、“离职”、“放弃争议离职”等消极方式的最多,占 66.8%。

  
谁来监督媒体


  调查方中国社会保障杂志社和中华传媒网在进行调查题目设置时曾反复推敲社会保障的项目和种类,应该说,仅调查表所列的项目还并不能很全面、细节的反映媒体从业人员社会保障的最真实情况。比如一些被调查者在开放式问题反馈中提到的住房公积金、职称评定甚至包括档案归属管理、户籍等问题,也都和保障有紧密的关系,属于广义的社会保障范畴。而像单位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在本次调查中没有涉及。

  随着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改革,用人自主权的放大,很多用人单位对于保障的项目的认识和区分不很明晰。政府人事部门有关公务员的各类福利、保障的项目可能是最有参照性的标准。在事业单位的全员聘用制和国企相关改革过程中,不可避免存在对人员区别对待的办法,尤其是事业单位,它们中的一些具有经营性质——这在媒体行业尤为明显,大量聘用了一些不在该地人事部门“编制办公室”在册的人员,就存在了“在编人员”和“聘用人员”的区分。“在编人员”的福利保障办法由当地的人事部门和财政等部门确定,而“聘用人员”的保障就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其办法多种多样。(但多与政府人事部门的所规定的“在编人员”的办法不一致。)本次调查中,“事业单位”所占比例是62%,从“国家编制”和户籍与工作所在地的一致性上看,它们多是这个类型的事业单位。

  而国家政策对企业和具有部分企业性质的事业单位并没有制定统一的福利保障政策,这些用人单位可以从工资、奖金、福利等多方面来自主协调用人关系。从媒体人员的工资状况看,3000元的月工资水平超过了各地社会平均工资,比北京当地社平工资高过了50%,但保障水平并不理想,可以说,这是一种“高工资、低保障”的用人办法,而这个高工资只是相对而言,并非“暴利工资”,和法律工作者、医生、软件工程师以及教师等很多“白领”职业相比并不为高。根据这个情况,许多媒体从业人员并不在“白领”的范围内。(本次调查未涉及媒体从业人员的“隐性收入”、“灰色收入”等其他收入部分。而在过去,许多人会认为编辑记者们在这些方面会有可观的进项。据一位媒体高层管理人员介绍,现在绝大多数媒体对广告经营和违规的软性新闻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有的甚至明确将这样的一些收入确定为其整个待遇的一部分。而利用媒体进行宣传的单位也愈来愈规范,一些“红包”、礼品之类的惠赐会作为整个广告费去结算的,所以现在除了少数一些仍然具有垄断性的强势媒体的编辑记者或管理人员仍然可以得到这样的机会外,大多数媒体的编辑记者已经不再有那样的“好命”了。)

  随着社会保障改革日益收到更多人的欢迎(此次调查中仅有2.2%出于个人原因而不参加社会保险),社保状况也在每个个人心中的地位加重,而“高工资、低保障”的办法显然很难“与时俱进”,于是自然引起了许多情绪和意见。

  正如一位被调查者所言,“单位总是说,给你们的工资够高了,所以加班从来没有加班费,休假也根本不可能,现在连上个保险都这么艰难!我不明白,工资高是一回事,基本的权利难道因为工资高就可以不予保障吗?我曾经是非常热爱新闻工作的,但是现在,我只觉得有一点寒心。”

  17%的被调查者在开放式题目中陈述了自己的意见,但没有任何人正面评价自己的状况。一些人留下了自己的姓名、电话、电子邮箱和单位名称等信息,以利于核实的形式证明反映情况的真实性。

  
情绪多集中


  在用工不规范等方面。除了调查题目所涉及的不办理社会保险、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缺少一些法定假期和加班工资等情况外,还包括拖欠工资、奖金等。这些用工不规范的个案相比60.3%的人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61.4%的人没有给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等状况显然已经不是最突出的问题。

  工资作为即时的基本的生存和生活经济收入,社会保险作为具有一定强制性的二次分配方式,各项福利待遇作为用人单位企业文化和管理的手段,它们在一个工作单位中产生的作用各有千秋,相互不可替代。其中任何一项不合理,就会造成过渡“剥削”、漠视员工权益或者管理手段粗糙的结果。调查结果或许在这些方面可以给媒体单位管理者提供一些思考。

  也有的对监督媒体行业办理社会保险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由于现在对于媒体的投融资体制有严格的管制,媒体以公司的名义办理各类保险仍有障碍,但是,希望国家新闻出版局对媒体的用工保障制度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关于保险,如果单位说已给你上了,可是你没有填过任何表,也没有在工资条上看过扣钱的记录,你该怎么办?问他回答说是已给办了。”

  “劳动局查三险,公司用别单位有三险人员的名字顶替领工资,或者要求本人借有三险的身份证,否则不发工资。”

  也有的从批评媒体的角度肯定这次调查的意义,“媒体作为国家的监督部门,却无人监督,很多媒体对临时从业人员都无社会保障,严重侵犯人权。你们开展的这个调查非常好,只是不知是否能起一点作用。但总算有人关注媒介从业人员的保障问题,多多少少让人感到欣慰。”

  调查在某种程度上成为被调查者情绪宣泄的途径,这给调查的客观性带来了一定的问题。对此,调查方对回卷做了很仔细的甄别,剔除了一部分雷同或近似的回卷,用各种方式尽量去把握调查的真实感。

  
“无冕之王”的尴尬境地背后


  一位被调查者抱怨说:“我单位曾经做过无数次关于他人劳动纠纷的报道,但对旗下的所有外聘员工均没有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解聘员工也没有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实在是过分。”类似的言论很多。

  媒体单位在我国具有特殊的行业性质。大多数媒体单位直接服务于党政机关和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媒体从业人员中的一些人在同党政机关的工作密切相关舆论权利下,可以获得普通人所不能获得东西。一些媒体的编辑记者还被称为“无冕之王”。改革开放特别是市场经济以来,媒体种类的增多和行业自身的竞争使得媒体的话语权垄断局面有所改变。而媒体单位的属性则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也发生了变化。许多媒体单位开始自负盈亏,经营性增强。但国家并不允许个人资本和外资直接投资媒体领域,资产所有权归属国家——即使在现在,每一家媒体也都会依存于“主管单位”和“主办单位”之下,使得媒体在经营投资上较为单一,难以充分获取各项市场资源。国家投资的媒体普遍存在着“国企病”,存在着在编人员同聘用人员的二元化机制、经营效益与分配机制不协调等问题。

  个人资本和外资虽然有间接投入媒体行业领域的行为,但由于没有政策的支持而缺乏安全性,所以造成短期经营行为颇多,企业少有建立长远的经营目标,因而也没有建立科学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以吸引人才长期为之服务。媒体的性质在服务于主管主办单位和社会公众之间、在经营性和事业单位性质间徘徊。其结果是导致媒体单位“企业非企业,事业非事业、私人非私人,国有非国有”以及管理不规范,运作“边缘化”的尴尬局面,即难以成为纯粹的企业,故难以用企业的办法管理媒体。可以说,媒体在中国的特殊性质和地位是决定其从业人员社会保障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

  其二,在媒体单位内部,对媒体单位管理人而言,作为市场人力资源的记者、编辑们如果因为社会保障状况的不佳、劳动争议处理的不妥而“忍气吞声”、“消极怠工”,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资源使用的浪费,应该要归咎于管理的失败,至少是失误。

  “高工资、低保障”将福利保障至于一个次要地位,其短期合作的意图大于了长期共同发展的愿望,可以说是媒体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短期经营的表现之一。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力很难获得劳动的安全感,并影响了潜能的发挥,公平和效率也都无法实现。而至于刻意的破坏劳动法规和国家政策,那就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了,需要行业部门加强监管,需要劳动部门加大监察力度,需要追究法律责任。

  其三,这种社保状况的形成不完全是媒体单位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责任,因为从业人员本身的对社保的认知水平和重视程度也不理想,尤其是对于劳动争议的消极回避态度。即便是在“强资本”和“弱劳工”的情况下,劳动者仍然有很多的渠道去解决劳动争议和纠纷,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具有一定话语权的少数阶层,媒体从业人员应该反思这个问题。而面对这样的状况,具有良知和社会责任感的媒体和媒体从业人员则应该更多的去反映这样的社会现实问题,去积极的正面宣传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成就,也大胆的曝光那些忽视、漠视、无视员工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

  中华传媒网首席执行官刘国基从专业角度认为,媒体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状况以及福利待遇水平低同媒体对待编辑记者的管理机制有关系。他认为大多数媒体是把编辑记者当作普通工作人员去对待的,编辑记者要想获得更高的待遇回报,就要舍弃这个职业而去从事一些管理的工作,这使得编辑和记者们在职业生涯中存在着发展“天花板”,也造成优秀编辑记者的流失和编辑记者队伍整体素质很难得到提高,事实上,作为专业的职业领域,一些资深的编辑记者应该和管理人员甚至高层管理人员一样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地位。所以国内的媒体应该考虑建立“资深记者”、“明星记者”、“明星执笔”等制度,保证编辑记者职业领域的整体水平有一个良性发展的机制环境。

  媒体行业单位种类繁多,所谓的“无冕之王”也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仍然存在了多种社会阶层的划分。在这个意义上,本次调查可能也并没有反映媒体行业的全部情况,可能只是其中一部分有社会保障需求的人员接受了调查,另一部分收入更高、保障状况更好的人员可能并没有参与这次调查,但后者占媒体全部人数的比例并不能在这次调查中反映出来。因而这次调查反映出的问题有待其他调查的补充和佐证。(蔡文武 刘国基)

来源:中华传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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