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钱!钱!钱!——珠三角的农民们
作者:当忆
珠江三角洲创造的经济神话,不仅仅是每年超过10%的经济增长和占全国11%的GDP这些表面的数据,而是让珠三角的农民切身感受到经济增长带来的变化——富裕。
一、 当土地成为财富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大多数农民的钱包似乎并未“与时俱进”,到是“农民问题”与时俱进了。政府开始费改税、实行基层选举、村务公开……农民问题变得尖锐起来。
农民最大的财富就是土地。然而,绝大部分的农民只能靠耕种来维系自己的生活。的确,耕作是农民的本分,但,贫穷不是。
80年代初,改革开放使广东经济开始加速,1992年邓小平南巡,改革开放真正的被民众和国外投资者认可,于是,广东的经济起飞了。
广东经济的高速发展,可以说集合了天时、地利、人和。宽松优惠的政策,紧邻港澳、面向东南亚,更重要的是,广东籍华侨占了世界华侨总人数的2/3以上,在加上港澳同胞,就组成了一个极为巨大的资金后台,李嘉诚在汕头、霍英东在番禺的投资,可视为典型。这样,改革开放伊始,珠三角地区毫无争议的成为大陆最热门的投资点。
投资者以广州、深圳为中心开始了新时期的“圈地运动”。农民的土地大规模被征用,成为经济开发区、商品房。在我国,开发区具有一共同性质: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农转非”(多采用在农村集镇实行统一征用、出让集体土地的办法),大量获取土地资本增值收益,用于地方政府的资本原始积累。并由于城镇大规模占地的不可逆转性,产生了巨大的、长期的经济效益。县以下各级地方政府在1984-1986年进行的财政体制改革完成后,开始进入资本原始积累阶段。土地不再是靠亩产获利,土地本身,就成为一笔巨大的财富。
二、 财富进了谁的口袋
事实上,随着中国经济腾飞,国外财团对华投资范围不断扩大,不光是投资领域,在投资地域上也突现了这一特点,整个东南沿海都扮演着招商引资的重要角色。特别是从90年代中后期,长江三角洲凭借其雄厚的工业基础和大量高素质人才,在招商引资上已逐渐赶超珠江三角洲。
但是,长江三角洲的农民呢?中央规定必须全部返还流转收益。
2001年6月,苏州某村,村委以年租金每亩560元(含农业税60元),强迫村民将土地流转。而全村人均仅有5分耕地,即人均年补偿金仅为250元。
江苏溧水县石湫真的四个自然村,村民的4000多亩地被强行流转。一农民说,即使是旱地,每年也有400元/亩的收益,流转后竟只有30元。
2001年苏州村集体收入1.88亿,补偿给农民的仅5562万,占收益的30%,许多农民甚至没有获得补偿。
……
一项调查显示:许多地方农民在征地价中得5%~10%,村级集体经济得25%~30%,乡镇政府以及各部门得60%~70%。政府在低价征地后,通常以征地价的5倍左右售出,所售利润自然也划归政府财政收入了。先在征地价上占有70%,再高价(10万元/亩左右)出让获取巨额土地增殖收益。巨额的利润使一些县级地方财政收入的20~30%、乡镇政府预算外收入的80%,都来源于土地出让收益。
这里面存在的问题显而易见。首先,中央明确规定,拥有土地长期使用权、经营权和大部分受益权以及部分处置权的是农民,在征地价收益仅得不足10%极为不合理。其次,在村级集体经济中的收益,一般被村干部掌握使用,农民很难从中得益。再次,199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规定补偿标准为每亩补偿最高达到年产值的30倍,而地方政府压低价格收购并获得大部分征地价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最后,由于出售土地收入不透明,政府所获利益是否用于当地发展就无法得到保证。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周建春说,“征地范围过宽,一些经营性用地,如房地产开发用地也动用国家征地权,引起了集体和农民的不满;给农民的补偿费用偏低,使部分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下降。但是土地产值是由地方政府确定的。只要把平均亩产值降低,征地费用就降下来了。……一些地方政府为赢得招商引资战争的胜利,出台了各种出卖农民利益的优惠政策,像压低地价、征地方毋需承担农民就业责任。”
问题的严重性已不仅仅是农民收入的大幅度降低。中国农民之所以能以极低的收入维持生计,就是因为吃饭问题很大程度上可以用自家田地所产出的粮食、蔬菜解决,而非到商品市场购买。当地被征用,断了粮食来源,同时收入降低,其生活之困苦可想而知。一些地区的土地流转,已经威胁到农民最基本的生存问题。
成为财富的土地,让农民破了产。
而这时,珠三角的农民们:
广东——珠三角——广州——番禺,岭南文化发源地之一。新中国成立后,番禺由县升级为广州四个直辖市之一,且经济最发达;在被定位为广州市番禺区之前,一直名列全国百强县前茅。
市桥,是番禺中心,辖26个村。20年的改革开放,各村发展、建立了大量工业、商业、房地产开发区,村级经济发展迅猛,9个村年产值创亿元,12个村的村办经济纯收入超过500万元,其中3个超一千万。
A村,位于市桥镇的东北面,紧连中心城区,占地225万平方米,人口2650人,有工业、商业180家,厂房、仓库、商铺7万平方米。2000年村集体纯 收入1914万元。目前村可开发土地至少还有10万平方米。
B村,亦位于市桥镇中心城区的东北面,占地40万平方米,人口2390人(此为区政府官方数字,据B村文件显示,共有609户2195人)。建有工业开发区1.8万平方米,主要行业有工业、商业、电脑、加油站等。现有工业、商业506 家。厂房、仓库、商铺8.48万平方米。可开发土地11.38万平方米。2000年村集体纯收入2178万元(此为区政府官方数字,经调查,B村年纯收入通常在2400万左右,最高一年超过2700万),为全镇农村之冠。
B村村民正常情况下人均每年可分得4000元以上(B村实行配股值,具体福利由村民所占股数多少而定),并享受80%的医疗费报销。特殊人群还能获得额外的福利,如60岁以上老人可获得200元/月的福利,大学生可获3500元/年的福利,独生子女可获一次性15000元奖励等等。而A村村民可或约1万元/年,但不享受医疗福利。
事实上,由于A、B两村人口较多,村民所享受福利在番禺只是接近中等水平。在一些较富裕的村,村民每年可获得3~5万元的福利,并同时享有医疗保障;每户家庭由村投资兴建别墅;在节日有各种实物福利;在结婚时可分商品房(价值10万元以上);等等。
珠三角地区还有佛山、东莞、顺德、中山等极为富裕的地区,当地的农民福利,在番禺之上。
当地农民认为,“农转非“意味着吃亏:1、只能生一胎;2、集体福利将丧失。
三、为什么富裕
很显然,长三角与珠三角的农村从土地获得的利润的差距并没有大到足以让两地农民福利产生如此巨大的差异。问题的关键是收益如何分配。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B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股份分配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中,明确了配股方式、股值确定等一系列直接关系到村民福利的政策与措施。其中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土地属集体所有,并拥有使用权,不折值入股。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款收入除60%分配给社员外,其余全部列入发展基金。”;在股权结构上,将股权分为集体积累股和社员分配股;《章程》第四章第十一条规定:“……由1982年1月1日起,符合股东资格的社员按在册时间计算,每一年(含半年以上)计2股,半年(含不足半年)计1股,如此类推,每位股东的股权最多22股,最少为1股。……”并在后面详细规定了特殊情况的配股方式,包括了婚嫁、生子、服役军人等等。
番禺区的其他村也都制定了各自的福利分配政策。相对详细而且有利于农民的规定、政策成为了保证农民利益的前提。
其实,在我国其他地区的村子,也都制定了各类规章制度以保障农民的利益。中央也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作了明确规定:承包农户是流转的主体,土地流转主要通过市场机制,流转收益全部归承包农户。
但很显然,在落实的过程中,不尽人意。正如中国某法律学家所说:“中国……的问题,不是没有法,而是法律没能很好的贯彻执行。”
那么,广东的农村到底和其他地区的农村有什么不同?这要从广东的历史文化背景说起。
广东的人口主要由四部分组成:1、土著居民,一般认为是越族。2、驻军及随军妇女,有资料显示,早在秦朝“驻守岭南的尉佗要求秦始皇遣送三万未婚妇女,作为士兵的配偶,获得一万五千人”。3、流放人员,作为边疆地区的广东,地处偏远,是流放的极佳选择,流放者不乏文人雅士,如坡翁、文忠公。4、客家人。
相传周夷王八年(公元前887年),广州建有“楚庭“;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于公元前214年在今广东境内设置南海郡,治所在番禺(今广州),广东正式划入中国版图;清代设广东省,相沿至今。广东的大规模开发是在宋代以后,明代广东生产力水平才赶上长江和黄河流域。
广东虽然开发较晚,但商品性生产早在公元六世纪就已出现。清同治五年(1866年),广州筹办了枪炮厂(汉阳兵工厂前身);1873年又开办了我国第一家民族工业——南海继昌隆缫丝厂,广东成为中国现代工业和民族工业的发源地之一。
新中国成立后,进行了多次政治运动。但是,正当全国热火朝天的搞运动时,广东的反映却颇为冷淡。原因有三:1、“天高皇帝远”,当时新疆的政治运动也远不如内地热情;2、恶劣的生存环境和长期的相对开放让广东人很现实,并更注重金钱。从广州作为通商口岸起,广东人就不断“下南洋”,清末被大量的“贩猪仔”,并有越来越多的人偷渡出境。即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东人也不断偷渡到世界各地。在家乡,穷山恶水,地处偏僻;在国外,国弱无尊严,忍辱负重;作为通商口岸,商人对利益十分看重……这些都使广东人生成了坚韧的性格和“一切向钱看”的价值观,同时中华传统文化也被更好的传承下来;3、毗邻香港的广东,受其影响至深。香港自19世纪中后期,逐渐发展成为国际大都会,并成为商业和金融中心。香港是一个经济、政治极度自由的社会,而且港人的政治热情并不高。
这样,在多次政治运动后,广东的中国传统文化很大程度得到了保留,如:几乎每家广东人都会在门口或家里供奉财神、土地神或关公;每逢端午、清明都会划龙舟、上山祭祖等等。传统文化的保留让广东的农村有较强的家族观念,现在广东农村仍相当一部分是同一氏族,村干部都是同姓族人,在维护村民利益上,自然更尽责。由于家族结构的存在,珠三角在经济开发中,道德的约束力使村干部要尽可能的考虑村民的利益。
似乎很讽刺,但事实上,珠三角农民的富裕是与这“封建残留”密不可分的。在这里,集体利益是以个人利益的落实而达成的。一个国家的宏观制度,是不足以保障个体利益的,只有针对个人的政策制度切实可行并且行之有效(如近来推行的责任追究制),保障个人利益才不是一句空话。
四、让钱生钱吧
在我国,许多地区的政府、村委或注重在任时的业绩,或为自己谋财,将土地一卖了之,这并不利于地区的长期发展,更有损于农民的长远利益。如何使土地产生丰厚而持久的利润,是致富的重要问题。
上面已经说到,广东与港澳联系密切,广泛吸收了先进的经营理财方式和理念;而由于干部与村民是同氏族人,又比较重视村民的利益。在经营土地上,除了卖地,更多的采取出租土地或自行投资建厂及商业住宅楼,这就保证了长期的回报。有的村由于资产较为雄厚,甚至从政府购入地皮,以谋求本村的更大的发展。同时,为了本村的收益稳定,各村会保证一定数目的固定资产,有些村已经开始金融投资,让财富可以流通发展。
B村就是一个范例。在接受了政府征地获得第一桶金后,B村开始兴建商品房、工厂、加油站、商贸城、桥梁等,当资金成长后又从政府手中高价买回被征用的土地谋求进一步的发展。村社还广泛参与各类经济活动,比如在公共建设上参与投标等,B村已经没有农业,而是以一种企业的形态展现于世人面前。农村不再只是被动的接受投资,而变为主动的投资者。
在调查中,我还发现了一种比较特别的收益方式。C村将一块地皮卖给日本某厂,但为了能长期获得利益,C村要求日方每年按其所雇用工人工资的X%提成给村民作为福利。由于日本厂方的不断扩大和发展,仅从这一个厂的工人工资的提成,就使C村村民每年可获得约4千元的收入。据当地村民估算,现在大约是近20个工人供养一个农民。
五、在衰落的日子里
在进入21世纪的今天,广东的经济已经不像以前炙手可热,优惠的政策早已向以上海为首的长江三角洲倾斜。知识经济的到来也让本来就人才匮乏的广东在与人才储备雄厚的长江三角洲竞争中倍感吃力。
与此同时,大量外地优秀人才和发达资本不断涌入,本地人的日子并不好过,而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的农民,由于放弃了土地进入了市场竞争,难免处于弱势。村民们都反映,近几年生活比前些年反到差了。
一般村民的收入主要由福利、外出打工/自行创业、耕地收获组成。在经济发达的村子,耕地收入已完全断绝。
高素质人才和民工的涌入,使当地农民外出打工变得艰难——他们往往不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又不愿接受外来民工的低工资。而且,珠三角有不少农民是自行创业的,外地资本的进入使当地农民创业者经营状况恶化。在诸多不利条件下,相当数目的农民赋闲在家,靠福利度日。
(其实还有一个重要原因:由于关税的降低、打击走私力度的增加、国产品牌实力的增强,使许多独立经营的农民无法再运作其非法生意。在番禺、顺德、汕头等地,包括猖獗走私在内的非法经营活动是大量农民百万富翁诞生的重要因素。)
在法制逐步健全,知识经济逐渐形成的今天,如何让富裕不是昙花一现,成为所有珠三角农民都必须面对的问题。
结语
这次调查中发现,中央政策的落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即使在农民利益保护的较好的珠三角,村务公开也是一句空话。
B村一村民说:“在村里的一项投资预算中,除了必要的支出外,还有一个“其他”项,而令人不解的是,固定预算为1000多万,而“其他”项的费用竟达2000万。“其他”项是什么?这些钱进了谁的口袋?”
还有太多的问题,就不再一一列举。由于无法直接从当权者获取信息,这些问题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如果政府各权力机构的职员能真正从“官老爷”变为公仆,这次调查将能获得更多有价值的信息。
中国农民的利益的维护,国家、政府还要做许多。
原发:关天茶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