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即安
安翔
我国社会过去常有“小富即安”之说。在改革开放以来的企业界,它往往被视为对小农思想局限性的批评,以鞭策现代企业实业家解放思想放宽视界的宏远抱负。每种行为都有其环境基础,如同勤俭风习来自短缺匮乏背景,“小富即安”亦即小农封建社会产物。即:一旦个人大富,他可能面临不得安生结局。这就是说,如果不是像胡雪岩那样依傍于权力资源而建业创富,他极可能要遭遇各种势力寻租——也就是剥削、勒索的威胁。换句话说,民间自主创业者“适可而止”的度,即为“小富”,参照既有利益集团富有或者奢糜规模的“小富”,以不挑战现实为边界。西方经济学假设的“理性人”即意味着人的欲求无限,没有小即足的本性。之所以适可而止,便由于所处社会环境的既定秩序,成为下层上浮的限度,也是封建文明中阶层稳定关系的“潜规则”。
“小富即安”意味着“平安是福”式的寓义或喻意:“小富”是自保手段,是能与利益现实并存而相安无事的自限自律。这表明封建历史中的小资产者是被压抑的,并自觉顺从于权力下游。这种理念并非仅仅困于“小农意识”,其对立面显然便是大名鼎鼎的“封建思想”,就像封建士人以自污自弱来自保一样。在现代消费与创新时代,解放生产力与解放思想,扩大内需刺激消费才是主旋律与生力军。建设和谐的、以人为本的小康社会,为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核心目标。如何体现“小康即安”,在发展中寻求和谐,在增长中夯实稳定,则是关键焦点。
“小康即安”首当其冲在房价。商品房不是奢侈品。在其市场利润空间巨大时期刺激着开发资金蜂拥而上,商品房建设如火如荼,房价被开发者赋以最高产出比预期。当房价远超普通购买力后,形成供需失调的“有价无市”情形,则供过于求,导致楼市的价值与投入脱离的崩盘危机。楼房长期空置致令价值损失,捂房不可能给楼房增值,即使在广告舆论策略上偶有渲染楼房供应紧张气氛,以短暂起到哄炒效果,长期必定无法对市场消费做出合理解释。商品房也非刚性消费品,因为租房或者经济适用房是有效替代品,收入与物价比能自动调节选择行为,避开超能力消费带来的“房奴”压力,而且它还可能刺激城市中的土地使用权分割共享模式的产生,即把合法的使用权通过私人契约分割转让,在一座民房宅基面积上建成两幢私人房屋,以代替购买高价商品房选择。
在定价体制中,房价是可以最大化“节省成本”的,因为“成本”在其中本富人为色彩。当任何一件商品不存在成本约束,甚至“成本”越多样越有利可图时,房价畸高实际上是无限度的。正因为这种利润性的无限度吸聚更多趋利投机者麋麇集,进一步推高商品房“成本”,堆高了房价,也使房价承载了超市场价值的各种利益预期。越是“房本位”,把楼市投资当成主要收入选择,房价越无法固化。它只会随“成本”行情波动而波动,当然也就只有上行而无下走的意愿。事实上当时中央高官说买不起就租房住,即暗示了供需关系作用于价格上的合式性,而警劝了开发商能够随意定价的错觉蕴含着的高度市场风险,比如最终会均摊到价格上的高额动迁费,甚至不顾一切地使用非法暴力强制拆迁——其预期总是任何楼房开发都能够实现暴利收益。很多人把它解读为“劝告”低收入者接受买不起商品房现实,接受当时以及当下还有抬价冲动的楼房价格趋势,实际上它是对盲目开发随意定价的投资群体的侧面警示。
市场这只手最终亮出了两根指头,它不是V形的“OK”响指,而是最大与最小的拇指和小指:继续升,还是回到供求均衡点从而使市场出清的那个理性位置?由开发商说了算,还是由供需均衡说了算?假如开发商还在犹疑,它就意味着还在掰五指,一直攒着无名指在观望而继续抱有侥幸心。除非城市里的民房、出租房都被开发商拆光了,否则又如何让流动人员除去买屋居住外别无选择呢?开发商总是假设“居者必有其屋”,因而商品房成了市民刚性消费。他们一直反对政府建造经济适用房、建造廉租房,其实依法保护好既有合理而又合法的出租房所有者利益即可。一个城市保存一定(与外来务工群体规模相适应比例)的出租楼房,为需要者提供需求,即能相当均衡当地房价,因为人们是有充足替代品的,至少在持币观望期他们是可以在投资价值层面上对当前房价和实际收入之间作衡量,算比价,为个人制定居住目标的实现计划,而非急于加入“房奴”大军,或加入咒骂房价畸高的队伍。这是集体性的安稳,而非因高不可攀产生普遍恐慌,以及在恐慌情绪上酝酿发酵的累积性不满。
房价之外,民生之关捩莫过于物价,尤其刚性开支消费品的价格,如食品、药品、水电、燃油等。和“小富即是安生”一般,中国人传统的不露富意识亦源于自我防护,以避免各种可能不期而至的人为伤害。不承认自己是“富人”或者“中产”心态,与其说是感觉钱财还没达到自己愿望中的目标而予以否认,不如说根本原因在乎保卫已有财产的被动掩饰自觉。在现代社会,则源于对变动中的资本价值变动困惑而产生的无法作出前景预期,这在当下社会调查中颇为耐人寻味。质疑现有房价有50%的行政“成本”因素,看似一种事实内幕披露,实为一种普遍性社会担忧的反映。
小富是安的意义在于,城市化过程中如何令职业收入在相对稳定基础上更具可预期性,从而让小康生活得到恒定收入支持。不一定说储蓄越多越有消费力,储蓄意愿表达的是反消费行为,况且普遍的储蓄要么导致投资相对消费过热,要么因为宏观调控过热投资而使借贷代价提高,令金融银行承担累积式的滞胀风险。因此,新《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更可预期的职业前景与多样选择空间,改善持续收入预期以获取较为稳定的期待,就更能树立他们的收入规划,也就能够做到放心消费、适量储蓄,他们也才能够逐渐认同在城市落户的选择。为外来务工人员创造条件完成职业技能培训和业务能力训练,是建造职业信心的有效策略,所谓收入是一连串事件即以其为出发点。反之,阶段性高收入之后的不稳定变动主观假设,或者长期积蓄的单位财产,都不足以支撑他们融入城市化进程的信心,人们也更为倾向于城市打工村镇消费的保留模式,城市的财富也处于非投资性的外流状态。
有一种说法认为,以月收入1500元的群体最具“幸福感”,但前提是降低要求和需求。实际上低收入很难依靠个人压制消费冲动来平衡丰足感,基于并不稳定的收入预期,而非波动反复的经济大局判断,导致广泛的储蓄现象,尤其是低收入者的储蓄偏好——也就是某种寻求应对不时之需的防御准备,所谓“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不是这部分人不知道储蓄难以增值“最大化”,而是像投资理财原则明示的那样,家庭投资应只支配闲置资金,不动用派现资金去投资证券。可见,工薪收入者的储蓄习性,很大原因出于生活开支的备付,是难以“闲置”的,它们只是暂时性地在银行保存了一阵子。若这些数额能“富余”下来,他们自然会用到可使自己获得益的地方,进行增值投资。他们没有理财条件。理财不仅使增值与存款总量增加的比例保持对冲同步而保值,而且使增值部分在某些债券投资上享有低税或免税优惠。相比之下,银行存款的利息税却不会随存款总量增长递减累退,因此沉睡的储蓄事实上在经济高速增长期间处于急速缩水状态。有人算过,如果未来七年存款继续增加200%,将使同额储蓄资产损失八分之七到六分之五。
物价较为长期的持续攀升,容易带给低收入者通胀加剧的恐慌感,事实上通货膨胀的特征之一表现为物价普遍大幅上涨,而单纯的物价上涨却未必即是通胀。如先生就不认为现在内地已发生通胀。不过,物价对低收入者的压力,主要源于收入的相对滞后,如果劳动环境没有明显改善,收入还可能继续下滑,或者处于经常波动形态,这些都对他们形成“通胀”阴影。如果确实物价领涨于收入,那么无疑这就是他们所控制不了的“通胀”式恶梦:财产缩水,直至归零。
物价说到底是考验收入的主要指标,城市消费者的“幸福感指数”与CPI之间的负相关关系,正映射着其安居乐业与否的焦虑感或安足感。在人们日常开支理财中时常必要动用积蓄,就会产生普遍的不安,劳动者很难以增加工作量而增加收入方式来“与CPI赛跑”,而会在市场意义上自然倾向要求提高劳动报酬价格来抵御这种财产缩水趋势的冲涮。这种要求即便只是部分得以实现,对企业在劳动元素成本方面的压力都会大大上升,它又使产品价格增加人力方面的成本。物价进一步抬升了,往往在各领域同时提高,同样抵消了增加薪酬带来的消费压力稀释。此情此景,使人们陷于惶惑,以至产生入不敷出的惊慌情绪,最底层的劳动者即农民工,在城市当局做出纾缓措施之前,则面临着回迁农村或者逃离城市的困境,一旦他们“归根”于乡土,很难再受吸引而回城,所谓“民工荒”何尝不由斯?人们感受不到小康,也就丧失了小富期许,放弃了安定的努力。
除此以外,还有正逐渐在建设创新型国家政策中崛起的创业经济,中央电视台主办的《赢在中国》即代表范例:开放风险投资,从而也就开放许多市场领域以准入。为数众多的小型企业在市场经济国家中极具重要地位,它们创造大部分就业机会,也激励投资者开发了许多市场边缘资源。就此言之,看似缺乏跨国大企业的中国,正有着充分开发劳动力资源,不使劳动力闲置的巨大平台。为小企业注册立法,并鼓励个人创业以创造社会就业机会和财富增长,进一步开拓和推动我国经济新一轮增长,给人们一个更为广阔的前景。
没有哪种小康是没有稳定收入的,预期性也许比薪酬的高低对消费规划更具稳定意义,正如没有一种和谐是不乐意(或不能够)定居的。有稳定居住并可预期职业,是小康与和谐之有效保证。实际上文初说到封建小农思想,也反映到一种底层生存的忧患意识。忧患是保守的乐观主义,所谓“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乡土思想,当小康是可以预期的,也能够实现的,安乐感才会变成现实,幸福感的追求也就有了切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