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经视真人秀纠纷给我们什么思考?
◆陈谊军
电视节目“寻情记”,将32岁的张琛描述为“一个事业如日中天的女干部沦为他人情妇”,她的生活被彻底扰乱。32岁的张琛最终接受了湖南经济电视台的一次公开道歉和一笔赔偿金。张琛说,道歉,“实际上是两期节目,因为第一次我不满意”;赔偿,“江湖传闻”是50万到100万之间,但“实际上还不够我付律师费的”。(3月6日,《南方周末》)
在湖南经视真人秀引发纠纷,女干部成“情妇”的事件中,笔者觉得,作为强势方面的媒体,实在很应该及时反思一下。
事实上,在整个事件中,作为观众,我们可悲的看到:媒体并没有站在事实的角度说话。在此,仅举报道中的几例:一是在没有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给人定性。如整整一天都在放预告片,“一个事业如日中天的女干部沦为他人情妇”的字样反反复复在电视上播出。二是当事人刘萍拿出了张琛跟丈夫董力的一张旅游合影,节目中刘萍腿脚不便,说张琛“指使丈夫把我打成残废!”,这样没有证据的话,真是“杀人无形”呀!三是整个节目,既没有采访到董力,也没有正面采访到张琛,只有偷拍的形象和剪辑拼贴过的电话录音。这样的节目,真像是“闭门造车”呀!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其一,肯定是收视率的问题。故事越离奇越激烈,越容易吸引观众嘛。其二,工作人员缺乏高尚的职业道德。为什么不在充分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开展工作呢?怎可仅凭刘萍一人的说法,就完全否定了对方?警察询问笔录,还要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呢!其三,为任务应付交差。据报道称,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寻情记》的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节目组的记者年龄普遍偏小,阅历不深,经常出差3天,拍些素材交差。制片人王燕不大参与采访,片头的演播室采访和片尾的总结性结论往往都来自素材。这样的情况,真令人担心呀!更让人担心是,在传媒发达的今天,还不知道有多少媒体在犯着“偏信则暗”的愚蠢,令某些人深受其害?
“口水就能淹死人”,别说是作为权威方面的电视节目。一个不符合事实的电视节目造成的影响,可能会给一个人一生带来无辜的伤害。近年来,情感类的节目因为贴近生活,贴近人们情感世界,容易引起共鸣,所以很受欢迎。许多电视台纷纷迎合人们的口味,大量出台这类题材的节目。笔者觉得,在做这样的节目的时候,为让电视节目拍得更好一些,跟踪偷拍和图像剪辑等手段可以运用,但是,这样手段的运用前提应该是“尊重事实”,这是新闻报道的生命。从古就有言“清官难断家务事”,对于情感类纠纷,笔者认为,媒体确实应该非常谨慎。最好的办法,笔者认为是——媒体不要多说话,不要擅自定性,要让当事人说话,要让图像说话,即使要剪辑,也应让当事人说的话及图像保持原来的真实性。
让我们感到庆幸的是,面对媒体的“口水”及声称“道歉已经很了不起了”等的强势力量,张琛勇敢的站了出来,充分搜集证据,走诉讼的途径,最终为自己挽回了名誉。这实在也给了媒体一个“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教训。
而对于这一纠纷,笔者认为,除了湖南经视和像湖南经视之类的媒体需要反省工作方式和态度外,类似刘萍这样的人,也应该反思:在自己寻求正义伸张的时候,是否以捏造事实“卑鄙”的侵害了对方?据报道称,张琛一方已经对湖南经视撤诉,第二被告刘萍顺延成为本案惟一的被告。看来,这场真人秀还是“余波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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