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坊社区管理条例》2008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员与注册
第三章 注意事项
第四章 发贴与回贴
第五章 版主权利义务
第六章 版权
第七章 处罚规则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论坛名为民坊社区(
http://bbs.taihainet.com),隶属于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海峡导报承办的台海网(
http://www.taihainet.com)。
第2条 本论坛所有权、经营权均属海峡导报社全资子公司厦门海峡在线传媒有限公司;本论坛的站务管理由论坛管理团队担任。
第3条 本论坛的成立是为了提供一个便捷的生活、思想交流平台。
第4条 用户在本论坛发布的言论仅代表其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站立场。
第5条 在本论坛发言,须遵守宪法及其他有关国家法律法规。
第6条 本论坛的有关版主任免、版块变动等站务交流均在站务交流版块中发布。
第7条 本论坛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不符合本论坛的内容。
第8条 用户在本论坛发表的作品,民坊社区有权在社区内转载或引用,经本人同意优秀作品适时推荐给相关版块和海峡导报。
第9条 本论坛用户登录资料受到保护,除非重大原因事故,不接受个人或单位查询他人的基本资料,政府管理部门因法律、监管需要的除外。
第10条 本论坛用户在本论坛中拥有不违反本论坛规定的言论自由权利。
第二章 论坛会员 第1条 凡是民坊社区会员都为台海网注册用户,拥有所有民坊社区公共版面用户权限。
第2条 民坊社区会员拥有向社区提出建议,改善、发展有关版块的权利。
第3条 民坊社区会员需互相友善、平等对待,请勿谩骂攻击、嘲讽别人。
第4条 民坊社区会员拥有参与社区活动的权利。
第5条 在授权的特定用户组,拥有在特定版块发布有用商业信息的权利。
第6条 民坊社区所有会员发贴回贴需遵守本论坛管理细则及各版块的版规。
第7条 哪些用户名不允许注册: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和使用昵称;- 请勿以国家组织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称注册和使用昵称;
- 请勿注册和使用与其他网友相同、相仿的名字或昵称;
- 请勿注册和使用不文明、不健康、反政府的ID和昵称;
- 请勿注册和使用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或带有各种奇形怪状符号的ID和昵称。
第8条 用户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包括现任、卸任和已经逝世的)的照片作为“自定义”的会员头像。
第9条 如果会员的贴子是因为违反本论坛规定被删除,则不接受投诉。如果会员认为其被删的贴子并没有违反本论坛规定却被删除,可向论坛管理团队投诉。论坛管理团队经核查原因后,作出处理。
第10条 游客只能阅读公共讨论区信息,基本没有发表文章的权利(除了允许游客发布文章的版块);对于只限于注册用户阅读的信息没有阅读权利。
第11条 本论坛用户应承担一切因其个人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第三章 注意事项 第1条、本论坛用户的言行不得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上的所有规定,
不得在本站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不得发表任何包含种族, 性别,宗教的歧视性内容,不得使用带有性别歧视、种族歧视、个人侮辱、自侮辱、猥亵等不雅ID或者笔名,不得发表猥亵性的文章,对于任何人都不能进行污辱、漫骂及人身攻击,本论坛用户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及网络礼仪规定;
第2条、不得违反宪法;
第3条、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第4条、不得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第5条、不得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第6条、不得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第7条、不得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第8条、不得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第9条、不得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10条、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11条、请勿张贴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消息,亲身经历者请注明; 第12条、请勿张贴宣扬种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和消息;
第13条、请注意使用文明用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原因对任何一位网友进行人身攻击、谩骂、诋毁;
第14条、请勿张贴与所在论坛主题无关的消息和言论;
第15条、未经本论坛同意,请勿张贴任何形式的广告;
第16条 发贴若违反以上第1条到第15条的,本论坛有权直接删除,并视情况给予封ID等处罚,触犯法律的、情节严重的将交由执法部门直接处理。
第17条 本论坛严禁任何违反有损论坛利益的小团体存在。凡是两人以上聚众散布诽谤他人、诋毁论坛形象的言论,一经发现,将做驱逐出论坛处理。同时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四章 发贴与回贴 (一)发表新贴
第1条、发帖前请选择适合的版面,不要发表与所选版面主题无关的帖子,否则将做转移或直接删除处理。
第2条、鼓励原创。欢迎现身说法,讲出自己的切身经历和感受,提出自己所关心的问题,发起话题讨论。优秀的原创帖将被“设为精华”并酌情给予积分奖励。
第3条、严格限制转帖(
不含服务性强的实用性贴子,比如说评论的见报稿目录贴)。同一个ID每天在同一版面转帖不得超过5篇(评论喜报不受此限制),在整个论坛转帖不得超过20篇,以免造成“刷屏”现象,超过规定数量的帖子将做删除处理,并扣除相应的积分,且不再一一说明原因。情节严重者,可能被限制发言。
第4条、发起问题求助帖时,请在标题中说明具体的问题,不要只写“求助”、“请教”、“帮忙”之类的字眼,这样不便于引起他人注意并吸引他人参与讨论;并请在帖子中说清楚问题的具体情况问题原由,以便他人能更好地做出判断,为您提供更有效的帮助。
第5条、不要在短时间内连续发表新贴。要关注自己发表的帖子,发表之后要认真地阅读检查,及时发现文字、版面的不当之处给予修改,以便更方便阅读,给认真回复的网友以回应,从而产生更好的互动、更深入的交流。对于造成“刷屏”现象的,酌情予以删帖处理。
第6条、不要在同一版面或者不同版面重复发帖。重复发贴将会被删除,屡教不改者,将被限制发言。发帖前可浏览或搜索一下论坛是否已经发过与你相同或相似内容的帖子。如果是类似的问题,建议您多参与到已经在进行的讨论中去,那样,您的问题会更快得到帮助和解决。
第7条、未经管理员允许,不得发布广告或者变相广告,更不能发表黄色、谩骂诽谤攻击、反动,涉及色情、暴力、敏感政治问题等和违犯论坛条例的文章,否则将一律做删除处理。
第8条、关于“原创”和“转贴”的特别说明:
(1)这里的“原创”包括虽转载了文章但帖子中附有自己的感受、体会和评论内容的帖子。
(2)“优秀的原创帖”指那些原创的、有实际内容、具有实用价值和现实意义、对他人有帮助的,并且表述清楚、语言流畅、便于阅读的帖子,也包括那些提出了具有讨论价值的问题,并且引起精彩回复的帖子。
(3)这里的“转帖”指的是那些简单、生硬的转载,如果你有好的文章希望跟朋友们分享的,请在转贴文章内容的时候,加上自己的理解、看法、感受或者评述等等,经过自己“消化”的东西才是更好的经验哦!
(二)发表回复
1、回帖是种美德,积极参与回贴,尊重、关注别人的贴子,你的问题和贴子也一样能得到尊重和关注。每个帖子背后的朋友都希望得到回应,只有自己对别人的付出,才能收获更多的回报!
2、发现违规类的广告、黄色、反动、无聊和违反论坛条例的帖子,不管您有多么的不满也坚决不回复一个字,更不可在回复中发表类似言论,请及时通知在线版主或管理员(可以点击帖子右下角的“举报”按钮)。
3、鼓励优秀回复。“优秀回复”是指阅读主贴后能够表明自己的态度看法、观点和意见,对于他人困难,能够提供相应帮助的回复。对于优秀的回帖,管理员将酌情给予积分奖励。
4、希望广大民坊社区网友能真诚地参与别人主题的讨论。坚决抵制无意义、无聊的、带有商业广告性质的甚至是恶意灌水的回复,类似于单独的“顶”、“支持” 以及单一过长的标点符号和单一过多的表情图案等毫无意义的和在同一个帖子中连续回复相同内容的都属此类范畴,这样的回复将会被删除,情节严重的将被扣除积分。
第五章 版主权利 第1条 版主必须对所负责的板块负起管理的责任,及时进行编辑、移动、屏蔽、推荐、置顶等管理。版主删贴或移动等处理贴子的同时,基本上要做到发送理由给网友。
第2条 版主有参与版务管理的权利。
第3条 版主须有时间。管理论坛是一个很费时间和精力的事儿,版主需要有一个相对宽裕的时间和较好的上网条件,才能经常来维护和管理。
第3条 版主须有热情。热情最重要,有了兴趣之后就要有对之投入的热情,不然事情只能干得虎头蛇尾。有了热情,就会想方设法办好论坛,提高论坛的美誉度和知名度,对网友的发贴能及时跟贴、求助能及时给予帮助。
第4条 版主须有责任心。违反本站规定的,要主动、及时进行处理,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家园形象。
第5条 做版主是一件艰辛的工作,特别是优秀的版主,更需要付出心力与体力。
第6条 版主对所负责版面要有清醒的认识,对于版面的发展有自己的见解。
第7条 有较好的上网条件,每天在线时间超过两个小时;
第8条 除了专业性很强的板块之外,其他板块的版主不需要有专业背景,但版主需守原则、不情绪化、能团结带动网友、助人为乐;
第9条 对于申请人所申请版面已有版主的,原则上需征得现任版主同意,并且请现任版主对您的申请提出申请意见。如版主在5天之内不能及时表述对申请人的观点,则不考虑现任版主的意见,由管理员等根据申请人的表现自行审批;
第10条 申请版主方式:通过向站方管理人员(或某版块的版主)提出,论坛先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再决定是否进行见习一个月,经考核合格,转正为版主。
第11条 被论坛管理团队评为优秀版主的,每个月、每个季度将有物质上的报酬,每年将举办年度优秀版主评选,给予奖励。
第12条 本论坛每个版一般设立版主1-6人,除了管理员之外,一人只能担任一个版主职务。任何人不得使用多个用户名申请多个版主,如果出现此类情况,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该用户所有的版主资格。
第13条 版主也需首先遵守本条例对一般用户的发贴回贴规定,遵守本细则。
第14条 版主具有优先参与活动的权利,经授权,版主具有组织本版块活动的权利。
第15条 版主有责任和义务维护民坊社区的公众形象与言论监督:禁止在公开场合发表不利于论坛管理、系统功能方面的讨论;发现系统异常、有违规言论大面积出现的情况,无论是不是自己的主管版区都要及时与管理员沟通。群防群治才能使论坛快步迈进!每一位版主都是面向所有论坛用户服务的。
第16条 版主的罢免:对于严重违反论坛版主规定的版主做撤职处理。对于超过15天不上线,或上线后不执行版面管理的版主做撤职处理。
第17条 版主的辞职:版主因为个人原因,可以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一旦批准,三个月内不得再申请版主。
第六章 版权 1、凡转贴文章,请网友们注明原始出处和时间;
2、如果被转贴文章有标明勿转贴的,请网友们注意保护版权勿转贴到本坛。
3、会员在本论坛上发表的文字、图片,民坊社区有权在站内转载或引用;
4、会员参与民坊社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了上述各项条款;
5、请网友服从版主管理,如对管理有意见请用站内短信或电邮或QQ向论坛管理员反映。
第七章 处罚规则 第1条 使用者违反本规定者,本论坛有停止其帐号使用、关闭权限以至删除其帐号的权利。
第2条 使用不雅或不恰当ID和笔名,或者使用本站用户帐号从事非法(包括未经网站允许的)商业行为或公然在版面上发表猥亵、色情和反政府言论而足以影响到本站声誉者将停止其帐号并关闭其权力,情节严重者保留删除帐号的权力。
第3条 凡文章出现以下情况者,论坛管理员以及版主有权在不通知作者情况下立即删除,作者将受到警告,警告无效或严重违反以上规定的将被暂停甚至删除账号:
1、发表漫骂、辱骂及包含人身攻击的文章;
2、发表煽动性的,有害社会安定的文章;
3、同一文章转贴超过三个版以上;
4、短时间内连续发贴,有恶意灌水嫌疑者。
5、连续发表三篇文章与版块无关的文章。
第八章 附则 第1条 论坛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站不负任何责任。
第2条 本规定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条例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3条 如果您登录民坊社区,意味着您将遵守以上规则。
本管理条例解释权归民坊社区,对管理条例有建议意见者请发信给管理员。
——————————————————————————————————————
注:站方采纳灌水贴图版版主咻—Bong的建议,在管理条例的第二章增加了一条规定:
第8条 用户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包括现任、卸任和已经逝世的)的照片作为“自定义”的会员头像。
20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