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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贩自治:要文明的制度,不要“高昂的武器”

 

作者:陈春

原文地址:http://yunying1976.86816.com/archives/2007/18463.html

 

《经济参考报》3月20日报道:马路摊点在给市民带来方便的同时,因其存在的无序经营现象,的确影响北京的市容市貌,给城市管理带来难题。上海和重庆已经对马路摊点逐步解封。


最近一段时间对于城市路边小摊的解禁问题成了热门话题,无论讨论的多么热烈,最终都要落实到解决问题上来。从这个意义上说,另一则消息似乎具有更为积极、务实的制度意义。那就是“镇江市中山桥西北侧的义士路上,8个小摊贩,投票选出小组长,有人监督卫生,有人维护秩序,分工有序,秩序井然”,“大盖帽”顿时闲了下来……马路摊点的
“民主自治”试点进行得有声有色。(《解放日报》3月19日报道)

昨天浏览到这个“摊贩自治”新闻的时候,笔者想起一则制度创新的例子:英国殖民统治时期,殖民者用船大量贩运奴隶,最初商定按运奴隶的数量付钱。船主为了赚钱,拼命装载奴隶,人运到目的地,生病死亡的人很多,政府想了很多办法,例如加派医生、增大食品供应、严厉惩治船主。这些办法初期都有效果,但很难根治奴隶死亡率高的现实。后来,有一个智者给殖民者出了一个主意,让他们与船主重新签定合同,“按到达目的地的人数付钱,且人必须健康。”结果,船主不再严重超载,还随船带了医生和药品。船到地方后,死亡的人就很少了。

可见,一个理性的制度有多么重要,它可以省却许多非理性举措所带来的负面后果。放到摊贩和城管的讨论背景里道理也是一样的,过去是管制理念下的“堵”制度,城管和摊贩的猫鼠游戏模式势所难免,“(过去)我们一天要来个好几趟,可谁也不愿意退后一步,动谁的摊子谁就跟我们‘拼命’”这是报道里城管队员的描述,据说有些地方的城市管理者为了防止摊贩的“抗法”,为城管部门配备了“高精尖的装备”,基本达到“反恐水平”,由此可见两者的对抗程度。

然而当我们面对镇江市这个“摊贩自治”新闻的时候,忽然发觉,所有原来准备价格不菲的“高昂武器”都是可以“刀枪入库”了,因为制度的创新已经把冰火般的对立消弭于无形,散发着文明善治的制度光彩。“摊贩自治”堪称制度创新的典范,用城管副支队长的话说“一箭三雕”:秩序规范了,市容整洁了,关系和谐了。“最主要的一点,城管队员的工作模式和内涵发生了变化———实行自治之后,城管队员的功能从原来的执法为主转变为现在的协调为主,有什么问题,聚在一起开个会,提个醒就行了。现在城管队员在与不在,现场的秩序、卫生都差不多”

其实这样的制度创新所体现的理念并不“昂贵稀有”,那就是尊重,一旦尊重摊贩的生存权利,并且让他们参与自治制度的设计,就会获得有效的制度实施。例如“8位摊主经过商议一致同意无记名投票选出正副小组长,同时还通过抽签进行摊位排序。”例如会议商定“自路口向北20米内摆放摊位,按序号定时轮流交换位置,由正副组长监督协调。”这些简单的约定因为是摊贩们共同商定的“契约”,就会得到一致的认同,并且在日后的行为中得到务实地贯彻,摊贩既是制度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还是最直接的监督者,比之过去管理部门的强制制度更为有效,效果“出奇的好”。

当然有必要说明一点,这里面涉及的摊贩只有8名,也仅仅局限在一个街道口,似乎在数量上不足以说明全部,但其内在的制度理念却是普遍的,那就是:“我们决不需要高昂的城管武器,而是需要高明的制度创新。”即使城市情况复杂一些,实际困难再大一些,只要这个理念在,摊贩问题必然会得到有效的解决,这一点我们应该坚信。

 

    评委鄢烈山(知名评论家、杂文家,南方日报报业集团高级编辑)评点:

    作者很敏感地从地方新闻中发现具有普遍意义的好做法,予以推介,这是时评的一种可行作法。
      只是城管问题更多地是如何对付游动摊贩(广州人所谓"走鬼"),回避这一点,论说有避重就轻之嫌,说服力不强。

                                评分: 8.8分(10分制)

TIME: 2007-5-21 22:22:50   IP: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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